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,吉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54.5元/月,下限为3703.2元/月。
长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览表如下:
1、缴费基数上限19154.5元,单位缴费比例16%,缴费金额3064.72元,个人缴费比例8%,缴费金额1532.36元;
(相关资料图)
2、缴费基数下限3703.2元,单位缴费比例16%,缴费金额592.51元,个人缴费比例8%,缴费金额296.26元;
根据相关规定,长春社保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工伤保险的职工,按照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。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%确定,缴费基数下限按照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%确定。
参加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的职工,按照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10%确定缴费基数。长春养社保缴费标准:
1、养老保险:单位16%、个人8%:
2、医疗保险:单位8%、个人2%;
3、失业保险:单位2%、个人1% ( 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) :
4、工伤保险:以从事行业风险确定比例单位0.5%、1%、2%:
5、生育保险,单位0.7%。